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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要賬公司 發布時間:2024-10-29 18:59:19
一、離婚財產追訴期是多久
倘若因受到欺騙和威脅而簽訂了財產分割協議之后,想要提出撤銷申請的,其訴訟時效為一年。
其次,如果是由于其中一方當事人故意偽造共同債務,或者擅自挪用、藏匿共同財產等行為導致需要重新進行財產分割的,那么其訴訟時效則為三年。
然而,對于離婚財產的追訴期究竟有多長這個問題,答案卻因具體情況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處理其他類型的追訴案件時,還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深入分析與判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二、離婚財產會照顧女方嗎
在婚姻解除之時,對于雙方共有的房產進行分割處理時應特別關注女方利益。在處理共同擁有的房產分割問題上,尤其應該體現出對女性以及未成年人權益的尊重與保障。
建議盡可能地將房產分割與子女撫養這兩個重要事宜有機地
結合在一起考慮。因此,在夫妻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配,通常會傾向于維護女方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在遭受欺詐或者被脅迫簽訂財產分割協議的情況下,當事人有權在一年內申請撤銷該協議。倘若由于其中一方捏造債務、非法挪用或故意隱匿財產等原因導致需要對財產進行再次分割的話,則訴訟有效期設置為三年。然而,離婚財產糾紛涉及到的追訴期限會因為具體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和準確判斷。同樣地,對于其他類型的追訴案件,其追訴期限也會因具體情況而有所變化。